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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提出辞职的情况有三种:
1、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后,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可以书面离职,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的,可以不经用人单位批准辞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辞职手续。
3、如果你没有提前30天提交辞呈,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直接递交辞职信并请假,此时,你已经触犯了法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你所产生的费用。
2、可到邮局寄送EMS,在“内部零件名称”一栏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书)”,并保留基片作为证据,方便留存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为您办理辞职手续,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指挥、强迫劳动者从事危险工作,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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