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
【第七条】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义务的教育机构。
未成年人因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义务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充责任。
-
你想为一切付出代价吗? 你的亲戚睡在你家里摔断了脚,你付钱吗?
相关回答
【第七条】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义务的教育机构。
未成年人因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义务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充责任。
你想为一切付出代价吗? 你的亲戚睡在你家里摔断了脚,你付钱吗?